1)工程名称、打桩单位、总包单位(人员是否到岗)、审查资质
(2)审核工长、质检员、班组长姓名、资格上岗条件;
(3)采用桩基类型、数量、规格;
(4)设计桩长、桩径、桩混凝土强度等级、桩顶标高;
(5)接桩形式、停锤控制标准、试桩要求;
(6)设计图审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文号及批准人;
(7)地质勘查报告是否是本工程、公章合法性;
(8)施工组织设计
a. 施工方案、审查主管部门、批准文号、批准人是否签字齐全
b. 打(压)桩方法、路线能否指导施工
c. 施工质量、安全交底落实如何
d. 桩基设备能否满足实际要求
(9)桩基轴线及样桩放线定位及复核测量记录;
(10)焊工上岗证有效期限;
(11)测量仪器、计量器具及成桩机械的定期鉴定情况;
(12)砼供应商资质、供货合同编号,预拌混凝土质量证明书和核准证;
(13)试块标准养护条件的落实;
(14)水泥、粗细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复试报告及核准证;
(15)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水管线的防护措施;
(16)施工机械合格证书;
上述工作由施工单位自检后在施工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旁站申请书;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施工单位。若符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监理人员并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