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签证的构成要件
签证主体——必须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当事人,只有一方当事人签字不是签证;
签证人员获得授权——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对行使签证权利的人员必须进行授权,无授权的人员签署的签证单不能发生签证的效力;
签证内容——涉及工期顺延和/或费用的变化、工程量变化等内容,也就是包含明确的签证内容;
有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通常表述为双方一致同意、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批准等。如签署意见为情况属实,只能作为证据材料,并非签证,要增加费用或顺延工期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及其他证据材料予以综合认定。
签证要检查工程量清单和完成工程量数量的检查落实,签证要检查工程量清单和完成工程量数量的检查,落实设计变更和三方同意的增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