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停工令。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知暂停施工。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实施、开发中出道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建单位仍不采取改进措施,或者采取的改进措施不力,还未有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的趋势。
隐蔽活动(指综合布线及系统集成中埋入墙内或地板下的部分)未经内现场监理人员查验自行封闭、掩盖。
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使用没有技术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没有授权证书的软件容,或者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及使用盗版软件。
擅自允许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