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
1、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由聘用单位委派,并按照注册类别在规定的执业范围内执业,同时在出具的各种文件、报告上签字和加盖执业印章。
2、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应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并签署意见:
(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二)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四)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六)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3、聘用单位应当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执业活动档案,并保证档案内容的真实性。
注册安全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规定使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称谓和本人注册证书;
(二)从事规定范围内的执业活动;
(三)对执业中发现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四)参加继续教育;
(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执业,不弄虚作假,并承担在相应报告上签署意见的法律责任;
(三)维护国家、集体、公众的利益和受聘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个人技术和商业秘密。
安全工程师岗位职责1、组织制定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各类安全应急预案;
2、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对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和改进;
3、对专项安全和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负责公司劳动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管理等工作。
5、参与公司内部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6、参与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生产过程中安全措施方案。
7、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新入职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和其它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8、对公司消防工作进行经常性、专业性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