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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

关于2024年河南二建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huailaijyuu12024-10-11 15:2824

关于2024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原省人事厅、原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职〔2005〕22号)精神,现将2024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2024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日、6月2日举行,考点详见准考证。

6月1日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公路、矿业)

13∶30—1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2日

9∶00—11∶3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市政、水利)

13∶30—1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6∶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共6个专业。

二、命题依据

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24年版)命题,请考生按照2024年版考试大纲复习和准备考试,省厅不指定教材,不组织培训。

三、报名条件

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即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依据人社部发〔2016〕121号文件和《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有关规定参照相应学历)可参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规定的专业对照表执行,专业目录未包含的其他专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商确定,具体见附件。

(二)符合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原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均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2.原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3.原取得河南省建筑业企业小型项目建造师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考第二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

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滚动考试和非滚动考试两种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考三科)的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符合免试条件(含免一科和免两科)的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即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才能获得执业资格;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当年报考另外一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我省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电子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办法

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全员告知承诺制。考生须在报名前仔细了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六、报名时间、程序、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一)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2.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7∶00。逾期不予补缴。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2日16∶00。

(二)报名程序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4年度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及专业对照表等,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

登录进入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后,点击“网上报名”选择“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入口(报名、缴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业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考试合格后核查使用。

考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时请注意:

(1)考区选择问题: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

(2)考试级别代码问题:考3科(即考全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3”(考生应考3科,但本次考试仅考1个科目或2个科目的,级别代码仍为考3科);考2科(免试《建设施工管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2”;考2科(免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报考级别代码为“5”;考1科(即免试2科)的报考级别代码为“1”;增项考生的报考级别为“4”(不要填为“1”)。

2.确认报考信息,签署告知承诺书

考生填写并保存报考信息后须确认报考信息方可进行缴费,点击“确认报考信息”后除姓名、身份证号以外不可修改其他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确认报考信息后须签署《告知承诺书》(如未签署将无法进行缴费),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留存。

(三)网上缴费

考生完成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1344号)的规定,综合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收60元;专业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70元。

网上缴费时需提交考生个人邮箱信息,缴费成功后电子票据发送至该邮箱。

(四)准考证打印

网上已缴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2024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客观题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由考务部门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至考场座位。

七、监督监管

考生报考资格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省、市住建部门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核查,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证明材料,关注省、市住建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的核查通知,按要求参加考后资格核查。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省、市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核查关。

(二)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要认真、细致,要在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无误的前提下,方可确认信息,确认信息后将不能更改。

(三)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四)考生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http://www.hnrsks.com)查询考试成绩。

(五)请考生原则上选择工作单位注册地进行报名,一般不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

(六)考试报名部门(省人事考试中心)及联系电话0371—61612719。

附件:专业对照表.docx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hnrsks.com/sitesources/hnsrskszx/page_pc/ksxxnew/articleea30a7e2eb854ec790f75bc918687ac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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