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报名办理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另一种是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
在报名一级建造师考试时办理方式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即表明自己承诺符合报名条件。
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填报后信息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可。该电子文本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签署提交之后,网上系统将对考生填报的信息(比如身份、学历、专业等等)进行在线核验,在自动完成核查后可被免予核查。
人事考试中心一般不会再要求免予核查的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过人事考试中心会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一般告知承诺书包含的内容有:
(一)已知晓告知事项;
(二)已符合报考条件;
(三)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四)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
在报名一级建造师考试时办理方式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信息填报后,还需要去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考试地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有:
(一)学历证明、学位证明;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评聘)证明;
(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五)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提示: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现场审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证明文件,具体以报考当地发布的考试通知内容为准。
建议:
建议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因为手续更方便,报名流程更快捷。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还是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一旦选择提交就无法再进行修改。
比如选择报名办理方式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那么本年度该项考试就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务务必慎重选择,尤其在网上报名时需要仔细核对信息再提交,以免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