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是指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级建造师的变更主要包括工作单位变更、专业类别变更等。下面将详细介绍一级建造师变更上报的流程:
一、准备阶段
1.了解变更类型:首先需要明确变更的类型,如工作单位变更、专业类别变更等。不同类型的变更所需材料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2.收集相关材料:根据变更类型,收集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作单位变更可能需要提供新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专业类别变更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学历、培训证明等材料。
3.填写申请表:登录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下载并填写《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上报阶段
1.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以及填写好的《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提交给原聘用单位。原聘用单位应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2.网上申报:原聘用单位通过“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a.登录系统,选择“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模块。
b.输入一级建造师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c.根据变更类型,选择相应的变更事项,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d.上传已加盖公章的《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e.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3.打印汇总表:网上申报完成后,原聘用单位需打印《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4.报送材料:原聘用单位将加盖公章的《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三、审核阶段
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
2.审核通过后,新聘用单位可以通过“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查询到变更信息。
四、注意事项
1.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时,其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应一并交回原聘用单位。
2.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后,其注册有效期仍从原注册有效期开始计算。
3.一级建造师在变更注册过程中,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
4.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后,应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
一级建造师变更上报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准备阶段、上报阶段、审核阶段等。在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变更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