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转注,即是指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单位的过程。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在注册有效期内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如需变更工作单位,应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以下是一级建造师转注的详细步骤:
1.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首先需要与当前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取得解聘证明。如果合同未到期,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2.准备相关材料:在办理转注前,需准备以下材料: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建造师执业印章;
-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如有职称证书也需提供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
-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若干张。
3.网上申报:登录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coc.gov.cn/)或当地住建厅官网,进入“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填写变更注册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纸质材料提交至当地住建厅或建委相关部门。
5.审核:等待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获得一份同意变更注册的证明文件。
6.领取新证:携带同意变更注册的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住建厅或建委指定的制证机构领取新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7.完成转注:至此,一级建造师转注手续基本完成。需要注意的是,转注完成后,原聘用单位应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意事项:
-在办理转注过程中,要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耽误转注进度。
-转注过程中,务必保持与原聘用单位的良好沟通,确保解聘证明的顺利取得。
-转注完成后,要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以便接收相关通知和信息。
通过以上步骤,一级建造师可以顺利完成转注工作。在整个过程中,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转注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