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读者,
本文旨在向公众说明,当一名造价员的专用章不慎遗失时,应如何妥善处理以及重新申请的相关流程。
首先,一旦造价员发现其专用章丢失,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报警备案: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取报警回执单。此步骤是为了证明该造价员章确实已遗失,并且防止他人冒用。
2.登报声明:在省级或市级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需包括造价员姓名、证件号码、印章编号等信息,并明确声明该章作废。此举有助于告知公众该章已失效,任何基于该章的行为均不被认可。
3.提交申请:携带报警回执单和登报声明的报纸原件,向发证机关(通常是当地的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重新申领造价员章的申请。
4.审核与制作:发证机关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安排制作新的造价员章。
5.领取新章:审核通过后,造价员可前往发证机关领取新的造价员章。
在整个过程中,造价员应保持耐心和细心,确保所有手续齐全且无误。同时,也应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最后,我们提醒所有造价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专用章,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
祝愿每位造价员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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